【以案釋法】收購飼養野生動物 男子獲刑六個月
不少人有飼養寵物的愛好,但在飼養寵物切忌不可收購、飼養野生動物,因為該類行為極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同時野生動物可能攜帶細菌、寄生蟲等有害物質,危害公共安全。
被告人冷某某因喜好飼養畫眉,分別于2019年5月和2021年2月在某花鳥魚市場及抖音網絡直播間以200元和800元的價格購買了兩只畫眉鳥自行飼養。2021年7月,偵查人員從冷某某的家中查獲畫眉鳥2只。經鑒定,在冷某某家中查獲的2只畫眉(活體),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畫眉的基準價值為1000元,1只畫眉的整體價值為5000元,2只合計10000元。
2021年7月,公安機關將從被告人冷某某扣押的畫眉鳥移交給甘肅蘭州野生動物救護站。

平川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冷某某非法收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冷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且當庭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之規定,以被告人冷某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以案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官寄語:野生動物資源是非常珍貴的自然資源,具有生態、科學、歷史、美學、文化等價值,其為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野生動物一旦減少或消失,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就要遭到破壞。本案中行為人以飼養為目的,收購涉案畫眉,客觀上對生態資源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且該種行為易催生前端的非法獵捕等行為。此外,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等環節危害公共安全。部分野生動物遷徙路線較長,跨越多個地區,接觸不同的自然元素,在遷徙過程中存在攜帶傳染病源的風險。而部分野生動物為躲避其它動物及人類的傷害會選擇在惡劣的環境中生存。收購、運輸、出售等環節中易侵入更多的細菌、寄生蟲等有害物質,影響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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