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崆峒區法院審慎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
“律師調查令有效破解了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取證難'的問題,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近日,區法院工業園區法庭在審理一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時,發出了律師調查令,辦案法官鐵永清對律師調查令的作用給予肯定。
在原告趙某甲訴被告趙某乙、平涼市崆峒區某鄉某村民委員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趙某甲無法獲取自己及家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資料,原告趙某甲的代理律師向法院提出調查取證申請,要求調查原告趙某甲及其家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檔案資料。經辦案法官審查后發出律師調查令,律師可持該調查令10日內到某鄉人民政府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目前,已收到了調查回執,相關證據已取得,該案件順利審理結束。


去年下半年以來,為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當事人提供證據的能力,充分發揮律師在訴訟中的作用,崆峒區法院在民事訴訟中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截止目前,發出調查令近百份,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每天一個法律小知識
什么是律師調查令?
律師調查令是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法院支持律師調查案件相關情況而簽發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律師可以持調查令要求相關部門出具涉案當事人或者機構的銀行賬號、檔案材料、權利憑證等。
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調查取證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才予以出具,由持令律師在人民法院授權范圍內向接受調查人調查收集證據。
申請的相關程序?
律師調查令的申請可在起訴、審理、執行階段提出。起訴階段,律師調查令的申請應于遞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后提出。申請調查的證據包括當事人主體資格、管轄等與受理有關的起訴證據。審理階段,律師調查令的申請應于案件受理后,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第二審程序案件,申請調查的證據應為新證據。執行階段,律師調查令的申請應于執行完畢或終結前提出。申請調查的證據包括與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實際履行能力有關的證據。
律師調查令的作用?
當前越來越多的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訴諸法律加以解決,導致法院案件大幅增長,而法官人數增長幅度遠低于案件增長幅度。律師調查令制度有利于充分發揮律師代理職能,通過給予當事人調取自己不能調取證據的權利,調動當事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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